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学术梯队人员培养期目标任务

作者: 时间:2015-04-24 点击数:

  根据《武汉大学珞珈学院第二、三梯队人员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武大珞珈人字[2014]4号)精神,学术梯队人员的培养期为四年,入选的学术梯队人员,须在培养期内认真完成学院和系(部)规定的相应职责和目标任务。

一、第二学术梯队人员职责和目标任务:

(一)专业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

1、每学年至少承担2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的讲授工作,且无教学事故发生。

2、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80课时,基础课、公共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40课时。

3、具有主持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教学法研究的能力,教学改革成绩显著。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获年度教学质量考核2次及以上优秀。

5、服从学院及本系(部)的工作安排。

(二)业绩与科研成果目标任务,应完成下列第1、2条,并同时完成3至6条之一:

1、发表学术论文4篇及以上(须含教学研究论文1篇),其中至少2篇(外语、音乐、美术专业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上或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或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须含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且公开出版学术著作(含合著、编著或第一主编的教材)1部。

2、参与国家级教研项目1项(限前5名);或参与省部级教研项目1项(限前3名);或主持完成校级教研项目1项。

3、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限前5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1项(排名前3);或获校级教学类一等奖1项。

4、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5、获省级以上教学竞赛三等奖及以上1项。

6、指导学生参加专业竞赛获国家级奖励,或省部级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均为第一指导教师);或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获省级优秀论文2项。

二、第三学术梯队职责和目标任务:

(一)专业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

1、系统担任1门公共课、基础课或2门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1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且无教学事故发生。

2、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80课时,基础课、公共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40课时。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获年度教学质量考核2次及以上优秀。

4、服从学院及本系(部)的工作安排。

(二)业绩与科研成果目标任务,应完成下列第1条,并同时完成2至6条之一:

1、发表学术论文4篇及以上(须含教学研究论文1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上或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或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且公开出版学术著作(含合著、编著或第一主编的教材)1部。

2、主持完成校级教研项目1项,或参与省部级教研项目1项(限前3名)。

3、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排名前3);或获校级教学教学类二等奖及以上1项。

4、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

5、获省级及以上教学竞赛三等奖及以上1项。

6、指导学生参加专业竞赛获国家级奖(在指导教师中排前5名)、省部级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在指导教师中排前2名)或厅局级一等奖1项(为第一指导教师);或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获省级以上优秀论文1项。

三、学术梯队人员对照学院规定的相应职责和目标任务制订本人的培养期内计划(含中期和期满目标),与所在系(部)共同协商后填写《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学术梯队人员目标任务书》。各系(部)可在学院规定的目标任务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教学需求,适当增加目标任务条款。学术梯队人员的目标任务书经本系(部)审核后汇总报学院人事处备案。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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